落实新职教法系列谈|产教融合有法可依,校“热”企“冷”有效解决-凯发k8官方网娱乐官方
【编者按】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和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我们邀请参与过修法的专家学者、职业院校领导,从不同角度撰文,阐述其对新职业教育法的理解,如何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落实新职教法系列谈|产教融合有法可依,校“热”企“冷”有效解决
方俊良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一脉相承,凝聚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对于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和历史意义。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新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以 “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过去的“产教结合”。一字之差背后蕴含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的重大变革。
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首次提出“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此后,职业教育围绕“产教结合”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然而,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的生产方式对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一种更加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产教合作关系。
由此,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产教融合、特色办学”。新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定行业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地位,明确了产教深度融合的路径举措,制定支持多元协同办好职业教育的鼓励条款,针对以往产教关系存在的滞后性、松散性、浅层性和被动性,给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的凯发k8娱乐唯一官网的解决方案。
一是实现人才供给从滞后走向同步。由于以往的校企合作局限于学校单方面的人力资源输送,使得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往往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中,导致职业教育人才供给水平滞后于企业岗位能力要求。
为此,新法明确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参与到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环节。实践证明,校企双元育人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笔者所在学校与280余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多元协同育人,共同修订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标教材、共同建设实训基地,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此次新法的出台,为高职院校深入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二是实现合作关系从松散走向紧密。过去一个阶段,以“结合”为导向的校企合作模式过于依赖“人情关系”,普遍缺乏常态化的运作机制,加之缺乏建立“资产纽带”的政策支持,企业与学校也难以建立实体化运作的合作载体。此次,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地参与职业教育,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新法的出台,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的职责,为完善“政行企校”多元合作运行的体制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立法保障,将进一步加快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步伐。
三是实现合作形式从浅层走向深度。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低水平状态是困扰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新法第四十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与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订单式培养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第四十一条规定“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校企合作由于缺乏对资源使用的法规支持,难以将校企双方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合作内容较为单一,合作规模较为局限。新法明确了校企双方在资本、技术、设施等方面的资源投入和使用条款,有利于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深层次的资源要素整合,为实现“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夯实基础。
四是实现合作主体从被动走向主动。教育的公益性和企业的盈利性特征,造成校企双方在各自身份、关系的认知上处于供需分离状态,往往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这一性质上的区别导致了企业的合作意愿不积极,“剃头挑子一头热”现象普遍存在。对此,新法增加了一系列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鼓励性条款,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作出奖励,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增强了职业教育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有效解决了校企合作校“热”企“冷”的问题,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也为在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的前提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之路指明了方向。
综上,新法的出台为驱动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赢的产教深度融合生态圈,搭建了顶层设计、提供了制度框架、理顺了运行机制,筑牢了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作者系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